信息分类: 批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文日期: 2025-08-21 10:23:30 生成日期: 2025-08-21 10:23:3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埇环建字〔2025〕32号
名  称: 关于宿州梦天木业有限公司高定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词:

关于宿州梦天木业有限公司高定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8-21 10:23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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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梦天木业有限公司:

报来《宿州梦天木业有限公司高定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杨庄镇房上村,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一栋,设置面漆房、底漆房、打磨房、UV线等生产办公区域,购置砂光机、开料机、电子锯、封边机、六面钻铣加工中心、拼板机、修边机、纵锯机、刨木机、打磨机、细木工带锯机、精密锯、立式单轴木工铣床、立式单轴榫槽机、木工镂铣机、立式双轴木工铣床、立式窜动式样磨光机、万能圆锯机等生产设备,配套环保、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绿化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实木家具1万套,衣柜2万套。项目已经埇桥区发改委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强化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车间内及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的治理。厂区进行硬化和绿化,及时洒水抑尘。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有序堆放,规范处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和综合利用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专业公司定期清掏,现有项目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运送至埇桥区木材加工企业喷淋塔循环废水预处理中心预处理,排入顺河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家具生产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中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规定。

3.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

、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安全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该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

                     202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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