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对非法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的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6-04-02 10:15:37 生成日期: 2026-04-02 10:15:3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行政处罚公示
词:

行政处罚公示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4-02 10:15 责任编辑: 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大小:【    】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必填)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违法行为类型(必填) 违法事实(必填) [1] 处罚依据(必填) [2] 处罚类别(必填) 处罚内容(必填)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3] 公示截止期(必填) [4] 是否公开(必填) 处罚机关(必填) 备注
宿州市埇桥区平价书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302MAXXXXXXXX 万某某 身份证 (埇)文综罚字〔2026〕6号 发行非法出版物 2026年2月11日15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万某某经营的宿州市埇桥区平价书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该场所正在经营之中,店内显著位置悬挂有《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柜台上发现《马年运程》出版物共计2本,存在纸张粗糙,墨色不均,均疑似为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现场请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并经批准,对上述2本涉嫌出版物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下达编号为(埇)文综保字〔2026〕6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及《物品清单》,同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026年2月26日执法人员将2本涉嫌出版物送交宿州市新闻出版局(宿州市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2026年3月2日,收到宿州市出版物鉴定委员会出鉴的《出版物鉴定书》,认定送鉴的2本图书均属非法出版物。2026年3月9日下午,执法人员赴当事人经营场所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当事人签收。2026年3月10日16时00分至16时45分,执法人员对万某某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证实,当事人对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的执法情况予以确认,无异议,承认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违法事实。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经营场所内非法出版物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2026年3月11日,本案调查终结。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和《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二部分出版类-5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0.04 0.002 2026-03-23 2099-12-31 公开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宿州市埇桥区广播电视局、宿州市埇桥区文物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