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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201702-00002  信息分类: 三公经费
 内容分类: 发布机构: 区检察院
 成文日期: 2017-02-27  发布时间: 2017-02-27 17:1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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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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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 区检察院发表时间:2017-02-27 17:13 责任编辑: 王拓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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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埇桥区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95.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持平,2017年埇桥区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94万元, 与201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06万元,增幅3%由于省院来我院督查指导工作,较往年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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